日前,在第九届云南省民营经济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中,我公司被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云南省优强民营企业”称号。云南省获此殊荣的民营企业仅有97家,昆明也仅有18家。
这是为深入贯彻党中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部署,培育优质民营企业,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立标杆、树典型,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推动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而开展的。该评选活动是云南省政府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树立和表彰云南省非国有企业综合实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先进的企业。
评选在省政府的统筹领导下,由多个厅级单位组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并由省委组织部、统战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等19个厅局级单位组成评委会对推荐对象进行复审;本次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原则;评选注重发展质量、创新驱动、规范运营、绿色发展、社会形象等条件;评选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本单位、州(市)范围和全省范围内进行公示,主动向社会公布评选范围、条件、名额及结果。评选既注重企业的规模实力、经济效益,也注重企业和企业家遵纪守法、承担社会责任、对地方发展的贡献等,综合开展评选。
“昆明市院”能从如此众多的民营企业中,通过层层把关、严格筛选,最终脱颖而出,实属不易。公司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响应时代号召,夯实技术质量根基,适应市场需求,不断创新发展,得以在激烈的行业变革中发展壮大。希望大家继续再接再厉,勇毅前行、踔厉奋发,为城乡建设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供稿:综合管理部
2023年6月13日